广东省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信等级认定指南(试行)

发布时间:01/07/2016 12:11:10



认定事项

广东省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信等级认定

认定机构

广东省城市规划协会

认定依据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
二、
国务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的通知》

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暂时停止实施部分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后续监管工作的通知》

四、《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认定范围

一、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信等级认定;

二、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资信等级认定;

三、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升级乙级资信等级认定。

认定标准

《广东省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和丙级资信等级认定办法》

办事流程

一、递交申请材料,核验原件。企业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省城市规划协会递交申请材料,并核验材料原件。
二、材料受理。省城市规划协会受理企业申请材料并提供受理回执。

三、申请材料公示。省城市规划协会受理申请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进行公示。

四、审议、复核。由省城市规划协会负责组织专业委员会审议及复核、通知补正等工作。
五、审议结果公示。协会对审议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各规划编制单位、规划工作人员、社会群体、个人等可对审议意见提出异议。

六、领取资信证书。公示无异议后省城市规划协会将通知企业持受理回执、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旧证书(用于换新证书,新申请企业免)到省城市规划协会领取资信证书。

申请材料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信等级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

2.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

4.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明、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5.完成城乡规划编制项目情况;

6.技术装备和工作场所等证明材料,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7.项目编制单位为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现企业人员的3个代表性项目(不含联合编制项目)的全套成果材料、专家组评审意见、甲方同意推荐申报行业资信认定的意见。

8.申报无虚假材料申明。

9.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或者资料。

注:书面申请材料提供复印件,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收费标准

申请资信等级认定不收取任何费用。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信等级认定申请表》和填表说明

申请表电子版可联系工作人员获取或在QQ群中下载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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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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